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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保洁员从7岁女童旁拐走1岁半女婴获刑2年

  导报讯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宣)7岁的姐姐带着1岁半的妹妹出去洗手,结果,小妹妹却被“女人贩”抱走了。

  昨日,导报记者从湖里区法院获悉,导报之前报道的黑裙女子拐走女婴案有进展了,“女人贩”陈某华近日受到审判,因当庭自愿认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经查,事发时间是在6月29日上午,当时黄先生和爱人汪女士带着孩子,到江头福音堂参加教会的活动。

  活动开始后,黄先生7岁的二女儿带着1岁6个月的小宝(化名)在旁边玩耍。然而,令黄先生没想到的是,几分钟后,两个女儿都不见了。

  原来,当时陈某华路过现场,看见小宝仅由其7岁的姐姐一人照看,于是就产生了歹心,趁机将小宝抱走,将小宝姐姐扔在了路边。

  案发不久,民警就侦破了这起拐卖儿童案,将嫌犯陈某华抓获归案,并解救出被拐儿童。经查,陈某华今年29岁,原本是厦门一家家政公司的保洁员。

  一个保洁员为何在偷小孩 对此,陈某华交代,事发前几天,她的男友说要来看女儿,但是,她不想让他见,于是便萌生了抱一个差不多大的孩子来应付男友的想法。

  但是,偷走小女婴,见过男友之后,当晚,她又想将孩子据为己有,留下来自己抚养。于是,随后她又将孩子带到家政公司过夜,直至案发被抓。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陈某华拐骗儿童脱离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不过,考虑到她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当庭又自愿认罪,因此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她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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