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涂传之 见习记者 刘琼宇 通讯员 陈宗喜 人物:惠安一家电子商务公司老板,张某,男,30岁 事件:今年3月19日,因冒用他人身份,办理信用卡透支1万余元,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张某被泉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重获自由后没多久,张某又被惠安经侦部门查出另一段骗卡“黑历史”。今年6月19日,张某向警方投案,后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刑拘,7月2日被批捕。目前,张某已被移交惠安检察院,近期将被提起公诉。 张某年收入数百万元,长相帅气,出手阔绰,频换女友,堪称一名“高富帅”,但谁也没想到,他竟会冒用他人身份办卡透支消费。 张某原是惠安某银行业务员,熟知办理信用卡流程。在通过办卡业务抽成淘得“第一桶金”后,2008年,张某辞职创办了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公司创立后,张某仍然继续从事银行的外包办卡业务,其手下仍有不少办卡业务员。这些办卡业务员四处拓展办卡业务,搜集申办者信息,最终交由张某办理信用卡。在此过程中,张某获得了不少公民个人信息资料。 今年3月因冒用他人身份办卡入狱,张某被揪出身负另一起骗卡案。警方调查发现,2010年6月至8月,张某用受害人张女士身份证,借朋友公司公章,虚构张女士个人收入证明,以张女士名义填写信用卡申办表,交由公司一女员工前往惠安两家银行办得两张信用卡,后合计透支消费17000余元。 张某说,公司创办初期,收入不高,但频换女友,出手阔绰,为维持高消费水平,才数次冒用他人身份办理信用卡透支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