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男子用下体磨蹭初中男生 女检察官测体位断案 hello菜菜 2014-12-12 18:44 关注 由于少年没有拍到犯案过程,仅用下车身影指认嫌犯并不能算作定罪证据,此案一时陷入僵局。不过,最后女检察官灵机一动,想到使用测体位的方法来断案。 在庭上,工作人员测量到郭姓男子裤档到地面的距离是90公分,与少年自述遭“顶”的位置相符。检方认为,少年清楚描述被“顶”的部位,加上高度相同不太可能是“巧合”,公交车监视器也拍下郭姓男子确实非常贴近少年,因此认定他确有猥亵之举,依性骚扰罪将其起诉。 上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