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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台湾人涉嫌贩毒4公斤厦门落网 最重可判死刑

  4公斤冰毒,被放在一个红色袋子里,带进一家酒店,以18万元的价格卖出。上周,厦门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贩毒案,警方昨天对外介绍案件的具体情况。

  据悉,该案为公安部督办案件。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两台湾人浮出水面

  今年11月下旬,思明禁毒大队获悉,一名外省籍男子欲在厦门购买大量冰毒。厦门警方成立专案组,经过秘密跟踪和摸排工作,摸清和外省籍男子联系的一方是台湾人。

  12月11日,两名台湾人浮出水面。一名68岁,名叫林某复,外号“红龟”,是个“厦门通”,1989年曾到厦门办工厂,后赌博荡尽钱财;2010年在台湾因涉嫌一宗1000多克毒品案被抓,后被取保;2011年,他利用一张假身份证,潜逃到厦门。

  另一名台湾籍男子叫林某钟,1982年出生。经查,“红龟”的资历较深,辈分高,两人的分工为,林某钟负责带毒品,林某复作为中间人,两人一起“行动”。

  4公斤冰毒卖18万元

  12月12日,一男一女两名买家,住进厦门某酒店8823房间。当天晚上8点多,林某复、林某钟和买家见面,时长约半个小时,商谈交易细节等。13日中午约11时,两人再度走入买家入住的酒店。其中,林某钟手里拎着一个红色的袋子,从袋子的包装和重量来看,应为大量冰毒。

  交易很快完成,已经埋伏一天一夜的民警,立刻冲入房间,当场抓获四人,从红色袋子里搜出一个黑色塑料袋,内藏4袋冰毒共4027克,缴获贩毒所得毒资18万元。

  经审查,林某钟和林某复,对贩卖毒品一事供认不讳。32岁的林某钟还交代,在湖里某小区一出租房藏有毒品,专案组立即赶往,查获冰毒4167克。

  律师说法

  最重可判处死刑

  据了解,冰毒的主要成份是甲基苯丙胺,其所占成份有的在百分之四五十,有的则高达百分之七八十。目前,这些冰毒已经送检。

  根据《刑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巨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4公斤冰毒,数量巨大。导报记者查询厦门及外地以往的案例发现,有长期以贩养吸的女毒贩被判死刑,有人非法运输毒品出境被判死缓。福建省嘉禾嘉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舟雄介绍,从《刑法》及司法解释来看,最高量刑可判死刑。

  黄舟雄解释,目前对于死刑的判决是很严格的,最终判决的结果,还要考虑到其中一些减轻的情节。

  导报记者 吕寒伟 陈捷 通讯员 厦公宣 厦法宣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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