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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工商局出台新政促进新兴经济区域发展

  近日,宁德市工商局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新兴经济区域发展的意见》,充分运用工商职能,从优化新兴经济区域市场准入机制、支持新兴经济区域新兴产业、新型业态发展等三大方面10条措施,加快推进我市道口、港口、码头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总部经济集聚区等新兴经济区域发展。

  据了解,《意见》明确将落实“非禁即入”原则,对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投资主体迫切需要,法律、行政法规又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支持先行先试,予以登记;支持民营资本拓宽经营领域,对投资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和海洋生物等战略性产业的,支持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技术作为上述产业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支持和引导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向园区集中,允许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同意使用该场所办公的证明作为企业住所产权证明;支持总部(基地)经济发展,对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总部或分部设立在宁德的,实行市场主体注册文件互认,对其提供的原登记地有效注册文件和相关材料,我市工商部门均予认可并按变更登记办理注册;大力支持海洋产业、现代物流业、旅游产业发展,支持专业市场建设;支持投融资市场体系建设,引导企业以股权出资、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商标权质押等方式融资,解决项目建设和企业融资难题;推广使用“工商验资 e线通”系统,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加便捷的查询服务。

  为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该局还将实行注册登记“免费登记制”、“注册资本零首付制”、“自主选择制”、“县域通办制”、“预约服务制”、“当天核准制”和试行“直接登记制”,对商务楼宇和总部企业,采取提前介入、事中帮办、事后跟踪的服务模式,主动超前服务,协助入驻企业做好项目调研、注册登记、开业准备等服务工作,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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