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只要与虚假广告“沾边”都将被追责
修订草案规定,对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予设计、制作、发布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的广告代言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更为明确的是,关系
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员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此次,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广告法的各项规定均适用于互联网广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已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要点:硬往车里或手机里塞广告最高罚1万元
修订草案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信箱等发送广告。违反此规定,最高可予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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