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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求职遭境外人士利用 刺探国家秘密获刑五年

  导报讯(记者) 男子上网发求职信息,因此结识境外情报人员,结果遭人利用为境外情报人员刺探我国的军事机密。

  近日,这名刺探机密的男子在厦门中院受到审判,他因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发求职信息被人利用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8月,林某通过互联网发布求职信息,被境外人员“丹”许以经济报酬诱惑。之后,林某按照对方要求,以市场调查、项目调查等名义持续为其搜集包括军事情报在内的大量情报信息。

  据了解,林某起初也曾多次向“丹”提出质疑,但是,他最终受利益驱使,持续、主动、积极实施了刺探国家秘密的犯罪行为。

  自2012年11月13日起,直到案发为止,林某按照“丹”的要求,以厦门某军事基地为主要目标,每月数次到该基地周边,采取观察、绘图、记录、拍照、编制等方式,搜集基地周边及内部布局、工程建设进展等情况。之后,林某再回家整理成资料,以电子邮件、共用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供给“丹”。

  获利五万多被判五年刑

  其中,2012年12月16日,林某按照“丹”的要求,到军事基地用手机对修建项目进行拍照,经过基地外围时,仔细观察建筑物布局结构,又拍了军舰等照片,后把搜集的情况整理成电子文档、绘制了军事基地内部及周边布局图,连同照片发给了“丹”。后经鉴定,该布局图属“机密级”军事秘密。

  2013年9月,林某按照“丹”的要求,又将所观测到的上述基地情况编制成40多条记录发给“丹”,上述观测记录反映了该军事基地有关军事力量参加反袭扰演练、训练等情况。经鉴定,这些观测记录亦属“机密级”军事秘密。

  另外,林某拍摄并发给“丹”的照片中,还有一部分是有关部队门岗和军用船舰等情况的照片,经鉴定属“秘密级”军事秘密。

  经查,截至案发,林某先后收受对方给予的报酬共计568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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