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邹挺毅)建筑业农民工是一支特殊的建设大军,但建筑行业危险性较高,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严格禁止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包工头。但在现实中,很多工地都少不了“黑包工头”的身影。7月31日,记者来到我市仁胜律师事务所,一探建筑领域层层分包,部分建筑工人在无劳动保护状态下进行工作的现象。
根据律师介绍,2011年6月24日,农民工谭某在南靖崇山食品厂工地从事水泥工作时,因安全措施不到位,不慎从搭建的竹架上跌落并致重伤。随后谭某被送往175医院住院治疗,共住院109天,花费医疗费233884.71元。出院后,谭某的伤情经鉴定为七级伤残附加二项十级伤残。事后经南靖警方查明,崇山食品厂厂房项目为被告福建大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并发包给另一名被告黄某,黄某又将上述项目中的泥水工程分包给并不具备建筑资质的李某。后经芗城区人民法院调解,被告黄某和福建大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意赔偿谭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经济损失358000元。而不具备建筑资质的李某因与谭某存在亲戚关系,故谭某并未将李某上诉。 律师说法: 仁胜律师事务所的曾晓明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建筑领域仍存在部分建设工程被层层分包,从有资质的承包人层层分包到没有资质的“黑包工头”手上的现象,使得责任主体复杂并难以确认,直接致使安全事故频发,建筑工人的劳动保障无法落实。同时,有部分用人单位将包工头作为自己的“挡箭牌”,拒不承担责任;而劳动者也因为跟包工头打工而缺乏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难以找到真正的用人单位。 对于建筑领域层层分包,部分建筑工人在无劳动保护状态下进行工作的现象。仁胜律师事务所的林伟华律师提了两点建议,一是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建筑领域的监管力度,督促建筑公司做好劳动安全方面工作,防患于未然。二是劳动者在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向安监部门或公安部门等政府机关报案,搜集相关证据,以便事后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