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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政府 维护公平正义

  本报1月7日讯 (记者:本报采访组)  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主题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也成了此次政协委员们提案关注的重点。民盟福清市委就提交了《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公平正义释放发展活力》的提案。

  民盟福清市委提交的提案认为,法治政府首先应该是阳光政府,建议各级政府建立落实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和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特别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如清理违建、征地拆迁、民生项目、环境保护、饮用水质、食品安全等,要全面及时公开,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其次,就法治政府的运作,该提案认为,法治政府必须是有限政府,全市各部门、各镇街要梳理公开政府及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审批负面清单,明确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和该做什么。同时要通过责任政府机制来倒逼和规范政府行为,引入司法中的“举证责任倒置”的理念来建立行政责任倒逼机制,让政府部门把每一个公民或企业要办的事情,当做一个“烫手山芋”,若办不好、不及时,要负法律责任。

  提案还认为,法治政府的公信来自于诚信政府的行为。政府要别人守法,首先要自己守信,特别是要拿出“说了就要做”的勇气来,向老百姓承诺的民生事项要落实好,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实现既定目标的,要做出解释说明,取得市民理解和支持。同时,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必须体现在公平正义上。提案还建议,在清理违建工作上,政府要将每一个举报、查处、拆除、后续跟踪的情况上网公开,做到有图有真相,在部门执法方面,给每个执法部门配备硬盘不可删改的执法记录仪,杜绝人为操作和选择性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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