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他供述,自己从小就喜欢男人,喜欢打扮成女孩,卖淫是在从事“女主播”过程中偶然萌生的一个念头。“自己是同性恋,本来就喜欢男人,和男人发生关系,还能赚点钱,两全其美。”
从2014年11月起,沈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添加了许多男性为好友,不定期在朋友圈发布性感照片,并文字注明提供色情服务信息,并与男人“约会”挣钱。
1月12日晚,嫖客刘某以200元的价格与沈某完成了性交易,不料当场被民警查获。
得知为自己提供性服务的对象竟然是个大男人时,刘某当场惊呆。他表示,自己从未与女性发生过关系,因此并未发现沈某是男儿身。
目前,二人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