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刘胜楠)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小欣(化名)打瘦脸针美容,不想美容不成,反而毁容,为她美容的医生说好要赔偿,但消失不见了。昨日,来自丰泽区法院的消息称,医生朱某犁被判赔3万多元。 模特欲美容 打了瘦脸针反毁容 小欣老家在外地,来泉州后,成了一名模特,见过她的人,都说她是个大美女。然而,小欣想美上加美,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美容医生朱某犁。一些人说,朱某犁的技术不错,美容效果尚可。 通过联系,朱某犁提供上门服务,在2013年六七月份,他多次到小欣位于市区东美的住所,在小欣的脸颊、下巴等部位注射瘦脸针、玻尿酸等。 然而,过后小欣发现,自己的皮肤出现大面积过敏、红肿,甚至发展到溃烂、痒疹等症状,进而出现头晕、咽痛、吞食困难。 小欣赶紧到正规医院检查,该医院确认,正是因为朱某犁给她注射瘦脸针等,才导致她出现这些症状。小欣赶紧到上海的医院,取出注射物。此外,为了消除后遗症,她多次前往其他医院治疗,花去了大量精力、财力。 没行医资格 却为多人提供美容 小欣认为,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朱某犁。因此,她多次要求朱某犁予以赔偿,但并未得到满意的结果。 去年四五月份,小欣向丰泽区卫生部门进行投诉。卫生部门调查后发现,朱某犁未取得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和医生资格证书,采取没有固定场所的上门服务方式,为小欣等多名女性提供注射“瘦脸针”等医疗美容服务,且这些“瘦脸针”没有任何标签标识。 当年5月13日,小欣和朱某犁签订协议书,约定他支付2万元给小欣用于治疗脸部的费用,若2万元不够治疗,朱某犁应该根据小欣提供的治疗收据和发票补给不够的费用。 然而协议书签订后,朱某犁分文未付,到后面干脆躲起来,不知去向。 小欣只好将朱某犁起诉到丰泽区人民法院,向他索赔各种损失约6.6万元。 没出庭应诉 被判决赔3万多元 法院受理小欣的起诉后,也找不到朱某犁。庭审时,他也没到庭参加诉讼。 经审理,法院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朱某犁在不具备行医资质的情况下,为小欣诊疗,造成她身体受损,由此给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痛苦,朱某犁对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日前法院一审判决朱某犁应赔偿小欣3.1万元,其中精神损失费为5000元。 记者了解到,去年6月13日,因非法行医,丰泽区卫生局对朱某犁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了他的违法所得、药品及医疗器械,并对他给予3万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