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套现信用卡,你们为什么抓我,”7月22日,当民警在清流城区一工地上抓获李国某时,他一脸枉然,极力争辩道。而民警拿出他在2011年7月26日、8月25日分别在三明市梅列区友邦建材经营部、三明市健兴食品有限公司等地消费61585.40元记录时,他才想起2010年他老婆的姑姑熊某曾有使用他身份证办理一张信用卡,有可能是她在恶意套现,未及时偿还。随后,清流警方根据李国某提供的线索,迅速赶赴三明某保险公司找到在该公司任业务部经理的熊某。面对警方讯问,熊某如实的交待了她的犯罪事实。 2010年的夏天,在三明市某保险公司任业务部经理的熊某因种种原因未能办理信用卡,而此时她的一个工行朋友梁某因要完成工行信用卡推销任务,找到熊某,请求帮忙。熊某于是想到她在清流的侄女婿,想为其办理,方便侄女婿使用。一番电话联系后,得知侄女婿家中正在盖房子,手头正拮据,于是告诉他三明工行能办理信用卡,且能预先透支,还款期限有55天。随后,李国某在熊某的介绍下,在三明市梅列区某工商银行办理了信用卡相关手续。信用卡办好后,此时李国某不着急着用信用卡,就先给熊某使用,熊某承诺日后李国某如要急用,可随时归还。期间,银行套现的钱她承诺会向银行及时归还。一卡在手的她,自认为是以侄女婿名义办的卡,可以“龙行天下”,恶意透支,警方也不会找她,而后在多家店铺使用该卡消费,却迟迟不还款。 可怜的侄女婿,好心未好报,最终同姑姑一起身陷监牢! 警方提示: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持卡人要充分认识到信用卡并不是所谓的“无息贷款”,一定要严格遵守信用卡使用章程,且保管好自已的信用卡,不要轻易借给他人,免得失去信用的同时,还陷入监牢,悔之晚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