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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农机购置补贴曝腐败案:农机补贴成“唐僧肉”

  新华网福州1月27日电(记者郑良 陈弘毅)去年以来,福建龙岩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查处“官商勾结”骗取农机购置补贴案件17件,7个县区均有发案,涉案人员20余人,5个县区农机站站长落马。

  看似不起眼的农机补贴缘何成了被觊觎的“唐僧肉” 记者近日在当地采访了解到,基层农机站权力过于集中,有效监督机制缺乏,农机站官员与农机生产商、经销商、农业合作社甚至农户勾结、骗取、截留国家惠农资金屡有发生,值得警惕。

  农机补贴成“唐僧肉”

  去年底,龙岩长汀县法院依法对县农机站原站长范家椿、县农机站综合股原股长丘鑫受贿、滥用职权案做出一审判决,两人分别被判执行有期徒刑7年和3年9个月。

  案发源于长汀县检察院在年初对全县农机补贴发放情况的一次摸排。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邱逢铿说:“摸排发现,一些在南方地区很少使用的农机具居然被当地村民大量购入,如红山乡红塅村村民近两年购入了200多台秸秆粉碎还田机,补贴金额达到80多万元,而这种农机主要在北方玉米种植产区使用,红塅村地处山坳,根本没有村民种植玉米。”

  长汀县纪委和检察院展开了调查,当地农机站主要负责人和农机生产商、经销商相互勾结,伪造材料骗取国家农机补贴的犯罪事实很快浮出水面。

  长汀县纪委副书记黄思荣说:“范家椿、丘鑫等人接受农机生产商、经销商和农业合作社人员贿赂,在办理农机补贴时不按法定程序执行,甚至对冒用他人身份,伪造销售记录来申办的也予以办理。”

  法院审理查明,范家椿以“劳务”出资入股长汀县农机公司,为他人办理虚假销售的农机补贴申办业务赚取“代办费”,或招揽业务为公司谋利润,获得分红。

  法院审理查明,范家椿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17.9万元,丘鑫收受他人财物5.9万元,违规办理农机补贴,造成国家损失119万余元。

  骗取农机补贴手法“五花八门”

  这并非个案。龙岩市纪委、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以来,全市7个县区均发生农机购置补贴腐败案件,从发案情况看,骗取农机补贴手段“五花八门”,主要包括:

  农机站站长及工作人员收受农机经销商贿赂,与经销商、农业合作社勾结、骗取农机补贴并截留财政配套资金进行私分。2013年上半年,上杭县农机站站长黄鹏与当地一家机电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商议,由黄鹏负责找杭县红土地专业合作社并组织人员虚假购机,李某负责虚增销售价格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办理申报农机补贴手续,共同骗取县财政补贴22万余元进行私分。

  邱逢铿告诉记者,一些经销商借用农户身份证,办理虚假购机手续,申请农机补贴,收受贿赂的农机站工作人员对此视而不见,导致农机补贴被套取。

  永定县纪委负责人介绍,2008年至2014年间,永定县农机站原站长张洪亮,以帮助“推广业务”“快速办理补贴”等为名,收受农机生产商、经销商、农业专业社等贿赂款达26万余元。

  除此之外,虚报项目或以少报多骗取项目款私分,在组织农机时滥用职权截留财政下拨培训款的情况时有发生。上杭县农机站负责人以农机站购买新型机械用于农业推广为名3次向县农业开发办申请项目补助款15万元,将该款转入农机经销商账户之后取出私分。

  亟待扎牢农机补贴制度的笼子

  龙岩多地纪检、检察及农业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多地发生农机购置补贴腐败案暴露出该领域存在的决策环节权力过于集中,部分农机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有效外部监管,申领验收环节缺少实质性审查,农机补贴流程信息不公开等问题,需建章立制,扎牢制度的笼子。

  黄思荣说,农机站既具体负责办理和审批农机补贴专项资金,又掌握农机补贴转型资金的结算,财政部门和上级农机管理部门对县农机站的监管限于书面审核,监督流于形式。

  农机补贴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信息不公开。龙岩多地办案人员查办案件时发现,一方面,不少农户对于国家农机补贴政策不了解,丧失了维护自己权益的能力;另一方面,农机站工作人员未按照国家和省、市农机购置补贴审核程序办理,甚至有意不公开相关补贴政策、申请条件、程序、金额等。

  记者采访发现,多地县级农机站办理农机补贴工作人员只有2至3人,每年平均要受理四到五千台补贴机具申请,从购机户信息录入、审核、机具核实、后续监管,工作量大,监管难度极大。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当地纪检、农业等部门建议,应建立专项惠农资金系统管理、公示制度,完善监管,扎牢制度的笼子,保障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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