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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丽君全传侵权案再开 邓丽君哥哥告邓丽君全传出版社侵权

邓丽君全传侵权案再开 邓丽君哥哥告邓丽君全传出版社侵权

      邓丽君之兄邓长富认为,大陆某出版社发行的《邓丽君全传》一书,擅自披露邓丽君隐私,侵害了其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停止侵权、索赔损失51万元(人民币)。

      28日此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进行二审。此前,一审法院判令,该出版社向邓家书面致歉,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出版社不服判决,上诉至北京市二中院。

      邓丽君之兄邓长富诉称,《邓丽君全传》的封面、扉页和内页等众多位置,整幅使用邓丽君照片500多幅,系对邓丽君肖像权的侵权行为。该书以“首次披露邓丽君生前七段‘情史’”以吸引社会大众,擅自披露邓丽君个人隐私,严重损害了邓丽君的名誉权。

      此案今天再次开庭,邓丽君之兄邓长富没有到庭。双方争论的焦点是出版社是否获得邓家授权 

      邓长富的代理律师表示,双方从2003年合作至今,只出版了两部书籍,分别是《邓丽君画传》、《邓丽君私家相册》,绝无第三本。《邓丽君全传》是没有经过邓家授权的侵权书籍。

      出版社方面表示,出版社取得了邓家、邓丽君基金会和版权作者的相应授权后,才出版了相关书籍,《邓丽君全传》是私家相册的再版,内容没实质改动,只是编排顺序做了调整,没有超出授权范围,因此不存在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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