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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外来女离婚户口无处落 可投靠亲友社区集体户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实习生 潘琳 记者 吴俊鸿)离婚之后,前夫家不让“投靠”,户口无处落……近日,住在杏林蔡林附近的苏女士,向本报968820诉说自己的遭遇。

  苏女士告诉记者,她是漳州南靖人,1997年嫁到杏林。由于感情不和,今年五月和丈夫离婚。前夫要求她将户口迁出,但法院把房子和孩子都判给了丈夫,自己只能临时租房。“最近,派出所联系我,说要我把户口迁出,但我实在没地方去。”苏女士说,离婚调解所分得的8万元不够购置一套房子,户口无处落。

  离婚后户口迁出,该何去何从 记者联系了市公安局户政处,一名负责人介绍,这种情况可以有两个挂靠方式,一种是挂靠亲戚或朋友,另外一种就是挂在社区集体户。

  记者联系了苏女士所在的杏林马銮湾边防派出所。经办民警告诉记者,苏女士离婚后,前夫多次要求派出所民警将苏女士的户口迁出,民警也多次告知,希望她自己找朋友挂靠,但苏女士称没有朋友可以挂靠,迟迟没将户口迁出。

  关于苏女士能否落户到社区集体户,民警说将上报领导,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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