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许剑寒)厦门农民人均自住房面积约59平米,一半以上的住户住房面积超200平米,而且他们在彩电、热水器等电器上,每户都比城镇家庭多。昨日,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发布数据显示,厦门农民的居住消费支出去年增长10%。 农民人均住房面积59平米 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调查显示,2014年厦门市农民人均居住类消费支出3693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用于家用器具、家庭日用杂品、个人用品方面的购买支出为322元、282元和149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3.5%、10.5%和50%。 农民人均自用住房面积为59平米,其中拥有钢混结构住房比重为80.4%;50.4%的住户现住房面积在200平米以上,21.5%的住户现住房面积在120-200平米,七成以上家庭居住面积宽裕。 农民住房生活设施更加便利、卫生。每百户家庭拥有水冲式卫生厕所比例为91.5%,使用燃气和电力为主要炊事能源的比例为97%,使用自来水为饮用水水源的比例为96.2%,住宅外道路路面为水泥或柏油路面的比例为87.6%,居住环境和周边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 家用电器普遍比城镇家庭多 数据还显示,厦门农民主要耐用品拥有量持续增加,接近城镇家庭水平。除了计算机的普及率不及城镇家庭外,汽车、洗衣机、空调、电冰箱、抽油烟机、热水器等拥有量与城镇家庭相仿。 受农村家庭户均住房面积、户均人口以及城乡使用习惯差异的因素影响,热水器、彩电、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摩托车等拥有量则大幅超过城镇家庭,每百户分别多25台、31台、15台、41台和108台。 在购买家庭设备方面,全年人均购买家用器具支出322元,比上年增长43.5%;在交通和通讯支出方面,人均购买交通工具支出278元,比上年增长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