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两年前曾因酒后驾驶被依法处罚后不思悔改,近日再犯“老毛病”,被警方查获。面对行政拘留5日和吊销驾驶证的处罚,郑某福后悔不已。 1月25日晚,家住松溪县祖墩乡的郑某福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城区西关市场路口被查获,酒精测试结果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52mg/100ml。民警在对郑某福进行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时,发现他有“前科”。原来郑某福2013年8月20日也曾因酒驾被查处,被记12分,罚款1000元,扣留驾驶证6个月。 虽然未达到醉驾,但由于郑某福已经是第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查获,1月29日,松溪警方依法对郑某福作出行政拘留5天、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陆昌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