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出售”人防车位需提取费用遭质疑 唯龙岩独有

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要合理、透明、规范

“如果收费是合法合规的,作为企业,交了也无怨言,可是根据《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这两个文件都没有规定要收取人防车位平战转换专项资金。”谢先生表示。

林镇江还反映,最近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收费清单,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经查阅后了解,涉及人防方面的收费,清单只列“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并无“人防车位平战转换专项资金”。另外,市房地产同业商会多次向市人防办反映,市人防办一直引以为据的是“华东六省(市)和南京军区的联字【2010】1号文”提到的“要求人民防空部门研究设立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战转换专项资金”,该文件中仅仅是提议“研究设立”,没有通过政府正式下文,更没有经过人大审议通过,为此,房企认为把此作为收费依据显得不妥。

市人防办:费用仅是提取 用于战时之需

对于人防车位,开发商通过长租方式进行售卖,是否合理呢 记者了解,根据《人民防空法》,人防工程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但《物权法》明确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对于开发商“卖”人防车位的做法,并没有特定的规定,这在全国一直都存在争议。

“根据《人民防空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地下人防工程的维护和紧急状态下的平战转换由业主负责,现在开发商都把人防车位给‘卖’了,获得收益,导致平时维护和战时转换资金无法落实,且租期很长,开发商在此期间可能会遇到解散、注销等情形,等到用时,需要一大笔日常维护费用,还需安装通风、通信、消毒等设备,200元/平方米并不是收费,而是先提取出来统一存入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站的专户,由市财政局、市人防办监管,使用时,需由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站提出申请,经市人防办审核,市财政局批准。平战转换金属战略储备金,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前,这笔费用都存在银行,分文未动。”市人防办主任林联锦解释,“如果开发商不‘出售’给个人并计入个人房产证,也就不要提取平战转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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