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市工商系统开展打击非法采捕交易红珊瑚专项行动,防范和打击非法采捕、交易红珊瑚行为,有效切断非法改造船舶、采捕、交易、加工“黑色产业链”。 据了解,整治期间,工商将全面排查购销加工红珊瑚交易场所,各县(市、区)工商局对辖区内涉及红珊瑚交易的有关场所、珠宝加工点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依法核对相关厂、点的经营和持证情况。同时,加强对辖区涉及红珊瑚交易的有关场所、珠宝加工点以及制造、维修、销售渔(网)具厂(点)、修造船厂的检查或抽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或超经营范围行为。并积极配合经贸、海洋渔业、公安(边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经营红珊瑚有十分严格的限制,根据相关规定,经营利用红珊瑚必须经农业部批准,取得农业部核发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红珊瑚的来源必须是靠进口获得,不能从已取得经营利用资格的企业或个人获取红珊瑚,进口红珊瑚必须经农业部批准;禁止红珊瑚出口或来料加工再出口;取得经营利用资格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在指定场所经营利用红珊瑚制品,红珊瑚制品只能用于直接销售,不得转售其他企业或个人用作经营;经营利用许可证有效期两年,经营利用企业或个人应将年度销售额、库存等情况按时、如实上报农业部,并按规定按时缴纳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未经批准不得在珠宝展览会或巡展中展示、出售、收购红珊瑚。(记者 王东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