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德市纪委再次对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分别是: 宁德三都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谢绍宽公款购送礼品问题。宁德市纪委给予谢绍宽党内警告处分。 古田县文明办违规接受部分被检查单位同城吃请问题。古田县纪委给予该办主任丁学昭、副主任郑建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主任科员余祖健党内警告处分,古田县委对以上3人进行岗位调整;宁德市纪委对该县分管文明办工作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郑国淑以及提供宴请的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福鼎市台办副主任詹建忠(挂职福建玄武石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违规驾驶公车问题。福鼎市纪委给予詹建忠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本人承担上述私自使用公车所产生的费用。 寿宁县水利局主任科员富仲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刘坚等人参与赌博活动问题。寿宁县纪委给予富仲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坚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龚启锐(寿宁县人大代表)党内警告处分。寿宁县监察局给予刘坚撤职处分;给予陆萍(寿宁县残联科员)记过处分。 通报要求,春节将至,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毫不松懈纠正“四风”。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省委、市委反腐办提出的“九个严禁、六个不准”要求,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重点防范购送礼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尤其对趋于隐蔽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大威慑,以严的态度、严的措施治理作风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始终保持防范和惩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宁纪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