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乃玲 图 厦门商报讯(记者 陈光豪 通讯员 思 法)作为一名嫌疑人,跑都来不及,他还敢去法院旁听同案犯(儿媳妇)受审。更戏剧的是,当时他在旁听庭向法官举手示意想发言,说“情况不是这样的”,结果被检察官一眼认出是“漏网之鱼”。这一落网方式,也着实让人“大跌眼镜”。 记者昨日获悉,这名收购赃物的69岁老汉甘某因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 回购赃物,转卖失主 2011年7月18日凌晨4时许,26岁的惯偷何某来到思明区岭兜二里小区外的停车场,盯上了一辆面包车。这辆车子是厦门一家有机玻璃制品厂员工魏先生停放于此的,何某从车内偷走了90852个(6箱多)半镀镍磁铁,涉案价值9.5万多元。 当天,何某找到了附近专做废品回收的女子郑某及其公公甘某,将9万多个磁铁以300元的低价卖给对方。事后,魏先生找到废品回收店,询问有没有人来卖磁铁。当时,何某正好在场,他谎称自己一个朋友偷了磁铁,只要肯给点好处,就帮忙拿回。 何某收取了1100元“茶水费”,以350元价格向郑某回购了5.6万个(4箱)磁铁交还魏先生。此后,何某又拿了700元“茶水费”,但这次未成功回购剩下的磁铁。 由于一直未拿回剩余磁铁,魏先生就报警了。与此同时,他在废品回收店找回了剩余34852个被盗磁铁。 魏先生报警后,何某很快就落网了。1个多月后,收购赃物的郑某也被抓获归案。 旁听庭审,老汉落网 今年3月8日,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因为媳妇郑某要出庭受审,甘某非常关心这起案件,前去旁听庭审。 庭审中,法官在讯问被告人何某时,旁听席上的甘某突然举手发言,说小偷何某说的不是实情。公诉席上的检察官认真一看,此人正是本案的同案犯,于是灵机一动,建议法官暂时休庭。 休庭时,检察官悄悄地报警。几分钟后,法院继续开庭,公安民警很快赶到法庭,将正在旁听的甘某逮个正着。 思明区法院认为,甘某伙同他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法院一审判处甘某有期徒刑5个月。此前,甘某的媳妇郑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小偷何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