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领到“强制单” 应到辖区大队处理 记者昨日还从福州高速交警二大队获悉,即日起,该大队(位于马尾快安福州东收费站)的非现场违法(电子监控拍摄)受理窗口因为人员工作变动而暂停,驾驶人可前往福州市高桥路69号的市民服务中心(市中级人民法院旧址)办理相关业务,也可以去福州高速交警一大队(电话:88039630)、三大队(电话:22823919)、四大队(电话:86291156—817)、五大队(电话:22815934)办理业务。 福州高速交警二大队秩序科科长朱理容表示,二大队的现场违法受理窗口正常工作。“驾驶人违法被高速交警现场执法的,又分两种情况:若警方开出的是‘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在200元(含)以下,直接拿着红单到银行交罚款就行;如果不是‘简易单’,而是‘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或者‘强制措施凭证’(又称强制单),涉及到罚款200元(不含)以上,包括扣车扣证等违法的,应由违法人到高速交警大队窗口去处理。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在哪个高速大队辖区内被处罚,就必须到哪个大队窗口处理。”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管澍 通讯员 董显玲 陈修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