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9日至12月8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宁德市进行了巡视。近日,省委巡视组向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日前,市委公布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同时,市委表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反映。联系方式为,电话0593-2839012、2824473,邮寄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5号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邮政编码:352100。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我市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考核,对倒数后三名的县(市、区)和后五名的市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并严格责任追究,共对30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关于“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我市依法追偿债务,如已全面停止环三实业有限公司一切经营业务,针对涉及的12个案件、17个违约合同,采取公安侦办、法院诉讼,依法追讨逾期未收回垫付资金。目前,已查封保全资产的违约债务4156.06万元,已胜诉的违约债务2960.79万元。 关于“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的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我市共排查2013年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使用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271个,发现存在招标事项不规范项目76个,截至2月10日,已整改项目15个,其他71个正在整改中。 关于“部分建设项目土地出让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我市重点检查2014年5月以来出让宗地情况,并于3月15日前完成。从2015年1月1日起,市、县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出让业务一律通过“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办理,实现土地出让“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 关于“有的县上报的经济统计数据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我市针对霞浦县、柘荣县统计违法问题,重点对当地37家统计数据失实企业进行整改,现已基本整改到位;对相关工业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共立案查处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企业22家,罚款金额85万元等。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仍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2014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99件45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1人,实名通报5批20起典型问题。同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2015年1月20日至2月底,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市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开展明察暗访,严肃处理违规违纪案件。 关于“有些‘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我市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截至目前,完成清理整改办公用房面积55870平方米,整改比例达87.8%;清理领导干部多头占用办公用房13间,面积156平方米,整改比例100%。改进文风会风,2014年1月30日至2015年2月10日,以市委、市委办及市直有关部门名义组织的会议共232场,同比减少35场,同比下降15.7%。 干部选任和人事管理方面 关于“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市管干部”问题的整改落实,我市采取超配单位单列管理、职数任前审核、“只出不进”和结构性调整等措施。目前已消化处级领导职数5人,处级非领导职数2人,科级领导职数20人,科级非领导职数22人。 关于“部分市直单位处级干部调配不合理”问题的整改落实,我市加快调配涉及机构改革的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目前涉及机构改革的卫计委、人社局(公务员局)、住建局(人防办)、农业局(农办)、教育局(教育工委)、商务局、经信委、旅游局领导班子整合和处级干部已调配到位。 关于“有的退休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公务员法》到市属企业任职领取薪酬”问题的整改落实,我市按照“谁批准、谁纠正”、“边清理、边纠正”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共清理退(离)休干部违规到企业兼职取酬19人。 省委巡视组移交案件线索和信访件办事情况 对省委巡视在巡视期间交办的31件信访举报件(其中涉及市管干部18件),由市纪委直接核实处理,已查结反馈16件,对2人给予党纪处分。 对省委巡视组在巡视期间转交市纪委的276件信访举报件,涉及市管干部65件由市纪委核实处理,其余211件由市纪委向各县(市、区)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转办处理。 我市还加大查处力度,截止2月15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初核67件,其中:转立案39件,新立案47件,同比增长14.6%,县级处干部5件,同比增加4件,科级干部7件,同比增长3件。(记者 吴宁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