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八点多,家住南京市鼓楼区清河新村的陈某向江东派出所报警称,几名不速之客到他家来敲诈。民警接报后立即赶往现场。 在陈某家中民警发现几名男男女女坐在陈某家里。一名自称姓黄的男子告诉民警,去年年底,媳妇怀了孕。因为想要一个儿子,就通过姨娘蔡某私下找到陈某,花了八百块钱为妻子做b超鉴定胎儿性别。黄某称,当时检测地点就是在陈某家里,陈某自己有一台b超机。当时做出的结论是女孩,一家人担心不准,春节刚过又来到陈某家做了第二次鉴定,陈某给出的结论还是女孩。于是,春节后,黄某的媳妇就在医院做了人工流产。结果,人算不如天算,手术后却发现,黄某媳妇怀的其实是一男孩。这种结果让黄某想死的心都有了,于是,黄某盛怒之下就找到陈某要讨个说法。可谁知,陈某却不认账了。 陈某向民警解释说,自己在老家是医生,来南京后就不再从事和医生相关的职业。当时的机器也是从朋友处借来的,他确实为黄某媳妇做了b超检查,但并没有做性别鉴定,只是帮她做了胎儿的健康检查。黄某提出,给六万块钱的营养费。陈某认为这纯粹就是敲诈。民警在现场并未发现b超机,鉴于双方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民警对双方做出了严厉的批评。 在中国大陆,全国性法律并没有对堕胎做出规定,但少数地方政府法规有相关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性别歧视,使得人口结构合理化。哈尔滨市政府规定,怀孕14周以上做人工流产要经过行政审批;《贵阳市禁止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规定,除一些特殊情形之外,禁止为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施行人工流产。否则最高可处以违法所得6倍以下罚款,或3万元以下罚款。 2013年11月,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当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卫爱民建议公立医院应对学生堕胎实行免费的观点引起社会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