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田永寿 林朝曦报道 福建省莆田市以全省海域海岛收储试点市为契机,成立了全省首家市级海域海岛储备中心。目前,莆田市积极开展海域海岛试点收储业务,已完成1宗填海造地工程用海和2宗养殖用海区块的储备工作。 据悉,莆田市海域海岛储备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受市政府委托,负责编制全市年度海域海岛储备使用计划,实施海域海岛市场调控;对全市规划开发利用的海域、无居民海岛通过收回、收购、置换、新开发等方式进行储备,建立海域海岛储备数据库;实施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工作;组织对储备海域、无居民海岛前期开发、保护和管理;统筹管理海域海岛储备资金,制定和实施海域海岛储备运营情况报告制度,编制海域海岛储备信息并发布有关事项等业务。 2014年,莆田市启动海域储备制度的研究和制定工作,从职能职责、工作范围、程序等方面规范和建立工作机制,确立了以登记储备为主的海域储备登记制度,起草了《莆田市海域海岛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在同年11月28日,福建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海域使用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吸纳了莆田市海域储备工作的相关意见,为莆田市进一步修改和出台《莆田市海域海岛储备暂行办法》明确了方向。 莆田市在实施海岛海域储备开始后,率先启动了湄洲岛黄金沙滩旅游娱乐用海等项目的收储前期工作,逐步从养殖用海向非养殖用海、从规划性储备出让向开发性储备出让、从湾内向湾外拓展,持续推进海域海岛资源储备工作,有效提升了海域海岛管理水平,做大做强海洋经济。 近年来,莆田市在省海洋与渔业厅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技创新和海洋综合执法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保持全省领先水平,为莆田市海洋经济实现特色发展、绿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海域海岛储备中心的成立进一步规范了莆田市海域市场运作,提升海域海岛资产化管理水平,增强海域市场调控能力,促进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有序流转创新海洋资源服务保障机制,加快推进海洋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