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 曾昭辉)寄养在姑丈家的小珍(化名),从13岁那年开始,就被姑丈范某胁迫强行发生性关系。直到今年3月色魔落网,这段长达5年多的奸淫案才告破。 昨日,导报记者从长汀法院获悉,范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2004年底,小珍的母亲病故。父亲是个石匠,常年在外务工,只好将小珍和弟弟寄养在了姑丈范某家。谁料,姑丈竟然对自己的侄女下了淫手。 2006年下半年,范某在明知寄养在家小珍未满14周岁且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情况下,胁迫起了小珍。以不让小珍姐弟继续在家中居住生活为由要挟,强迫小珍和他发生性关系。 2010年,唯一的依靠———父亲车祸身亡,姑丈更是变本加厉,频频对小珍实施强奸。今年3月25日,忍受不了折磨的小珍,向长汀警方报了案,范某得知后于当日潜逃。 5天后,范某在亲属的劝说下,这才向公安机关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