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新闻网讯(通讯员 唐育华) 近日,上杭县出台《上杭县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试行)》,这是该县专门为见义勇为人员而制定的新规。 根据试行《办法》,上杭县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除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抚恤外,还将再给予奖励抚恤。如,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其亲属除享受省、市抚恤待遇外,上杭县将再发给丧葬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褒扬金和住房补助金等共10万元;伤残人员除享受国家有关待遇外,上杭县还将按照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一级3万元,之后每降一级减少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和住房补助金,直至发到十级。 此外,对被通报嘉奖的见义勇为人员,上杭县将给予每人1000—3000元奖励;对被授予“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上杭县将给予每人5000—10000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