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 赖劲松)备受泉州市民关注的清源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调整方案获批。昨日,福建省物价局对外发布消息称,自2015年9月10日起,执行整合后清源山风景名胜区门票新的价格标准。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成本监审、价格听证和景区的实际情况,经省物价局研究,整合后清源山景区门票价格因此确定。 省物价局确定的价格标准为:清源山主景区门票价格从55元/人票调整为70元/人票,新核定九日山景区门票价格为25元/人票,新核定灵山景区门票价格为15元/人票。清源山主景区、九日山景区和灵山景区联票价格为90元。 省物价局规定,清源山主景区、九日山景区和灵山景区既可以采取单个景区门票方式销售,也可以采取联票方式销售,具体消费方式由游客自愿选择。对学生、教师、现役军人(含离退休军队干部)、残疾人、老年人等游客门票价格的优惠政策,按《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规定》和省物价局《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执行。 省物价局要求,景区管委会应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努力改善旅游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公布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落实“阳光收费”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同时,景区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半年,并自2015年9月10日起执行至2016年9月9日止。《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4〕129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