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季的拍摄中,暴漫公司献上了一份模糊的劳务合同,出于对学长的信任,他签下这份几乎是卖身契一般的合同。里面有诸多不利的条款,比如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务关系,唐马儒的所有版权都为公司所有,拿到的报酬只按拍摄现场协商,而且合同许诺的各种保险从未实现过。虽然第二季拍摄仍然很成功,当然,这份合同就是他噩梦的根源。 李迪在大学毕业后在广告公司工作,时间减少了很多,暴漫公司对他的要求越来越多,拍摄之余还被安排了相当多的义务商演,拍摄时间一再增多,而费用却极其微薄,还屡次被拖欠,合同上的保险也并没有履行。 这时李迪提出增加收入和完善那份收入都没规定好的协议,被暴漫的王总拒绝,并且王总提出了一份更加苛刻的合同。李迪无法接受,就以暴走漫画无法结清款项违约为由,提出解除劳务关系,没想到的是带来进一步的打击报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