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水上名村”埭尾将更美 保护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确定保护层次和范围 “有埭尾厝无埭尾富,有埭尾富无埭尾厝。”“水上名村”埭尾村今后将获得更好的保护。日前,省政府批复并原则同意了《中国历史文化名村龙海市东园镇埭尾(埭美)村保护规划(2014—2030年)》。 要求:发掘和继承优秀的“闽南水乡古村”文化内涵 省政府在批复里指出,埭尾(埭美)村是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悠久,是闽南传统村落山水格局与村落选址的典型代表。村内历史文化遗迹分布集中、类型丰富,历史建筑众多,是闽南地区规模较大、保存较完整的明清古厝群,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村落在演化变革、聚落结构、建筑形制、环境遗址等方面保留了大量的历史信息,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芗剧和锦歌重要的传承地,是以红砖建筑为代表的闽南建筑文化典范,对研究闽南地区传统社会经济文化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保护好埭尾(埭美)历史文化名村,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延续地方历史文脉具有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埭尾(埭美)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工作,发掘和继承优秀的“闽南水乡古村”文化内涵,彰显历史文化名村特色,促进历史文化遗产传承。 保护:核心保护区总面积约10.8公顷,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 《保护规划》确定的埭尾(埭美)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层次和范围同时获得省政府同意。据悉,该村核心保护区范围北至头前河,南至港内河,东至万丁河,西至港尾铁路,总面积约10.8公顷;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北至村界,东至万丁河以东水系,南至埭美自然村村界,西至头前河分支水系,总面积约23.91公顷;环境协调区为建设控制地带边界之外200-800米范围,北至笔架山脚,西至南溪沿岸,东至沈海高速,总面积约168.25公顷。 省政府同时要求,保护范围内的更新改造、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并与历史文化名村的整体空间环境相协调,确保整体风貌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心保护区范围内,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其造型、体量、色彩等要与所处的环境相协调。(记者 苏雄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