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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绿标车”限行扩大到岛外 被查获将罚款200元

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 通讯员 周永宁)昨日厦门交警发布消息称,在厦门本岛采取按环保标识限制机动车通行措施的基础上,4月1日起,还将在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部分道路进一步扩大环保限行范围。

需要强调的是,本次的限行车辆为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类机动车,其中除了大家所共知的黄标车、无标车外,还包含已过环保检验期的绿标车。

交警部门表示,为给广大市民一定的缓冲期,从限行实施之日起的15天内为警告适应期,对违反环保限行规定的,将予以警告提醒,暂不实施处罚,警告适应期满后,依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将处以200元罚款。

解读

限行分三阶段

第一阶段

(4月1日至12月31日,每日7:00-20:00)

以下路段禁止非有效期内绿标车通行。

集美区:集源路

海沧区:海沧大桥和马青路以南、兴港路以东、海沧大道以西、角嵩路以北区域内道路

同安区:银湖路

翔安区:新马路(县道413线)宋坂路口至巷东路口段

第二阶段

(2016年1月1日至5月31日,每日7:00-20:00)

扩大第一阶段的限行范围。

集美区:新增限行区域为乐海路以南、同集南路和银江路以东区域内道路。

海沧区:新增限行区域为霞飞路延伸段以西、新景路延伸段以东、新垵北路以北区域内道路。

同安区:新增限行区域为环城南路以北、环城西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和环城东路以西区域内道路以及轮山路。

翔安区:新增限行区域为翔安东路(含翔安东路海翔大道口至翔安南路口段)以西、海翔大道以南、翔安大道以东、翔安南路(含翔安南路翔安大道路口至翔安东路口段)以北区域内道路。

第三阶段

(2016年6月1日起,全天候限行)

在第二阶段限行范围的基础上,相应扩大限行时限,由白天时段限行调整为全天候限行。

提醒

尽快淘汰

黄标车无标车

警方提醒,岛外采取按环保标识限制机动车通行措施后,全市限行的路段更多、范围更广,这将对受限车辆交通出行造成很大影响,请有关车主详细了解不同时段采取的限行措施,以免给出行带来不便。更重要的是,请驾驶员要按照环保部门有关政策规定,尽快更新或淘汰黄标车、无标车,并申领绿色环保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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