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 微商利用作弊软件 虚假宣传构成欺诈 昨日,从实体店延伸到微店的漳州网友“小泽”告诉记者,这种“对话生成器”也让他们很头疼,因为自己平时也喜欢晒一些成交量,但却是真实的。“产品还是要靠质量取胜,靠虚假宣传得的效益是暂时的,肯定走不远。”他坦言,微店才刚刚起步,就被这些不良微商钻空子欺骗消费者,会让他们这些微商的路更难走,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针对利用软件造假行为是否涉及违法问题,从事律师职业的邹燕表示,这要取决于软件的制作者是否存在不良动机。“如果开发者开发软件的目的是有意识在配合犯罪分子,那就可能存在违法问题。但如果不存在不良动机,只是娱乐而已,那就很难定论。” 而对于微商利用软件制作虚假宣传广告的问题,邹燕表示,这个已经对消费者构成欺诈,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如果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支付宝以及微信方面反映,还可向工商等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业内人士指出,利用软件制作虚假宣传广告虽已经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但却很难取证。因此,提醒在网络交易的过程中,不管是买家、卖家,都要仔细甄别,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记者 陈晓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