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智豪 作 近日,秀屿区埭头镇翁厝村胡某、陈某夫妇因拒缴社会抚养费,被依法行政拘留。 胡某夫妇于2008年5月生育一男,2012年2月又违法多生育一孩。因胡某夫妇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秀屿区人口计生部门对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秀屿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并向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胡某夫妇仍拒不履行缴纳义务,秀屿法院只好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决定。 2015年3月17日,陈某被警方拘留。3月23日,胡某夫妇依法缴纳了社会抚养费51210元、滞纳金2150元、法院执行费669元、罚金1000元,次日被释放回家。 (湄洲日报 谢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