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昨从仙游县环保局获悉,3月底,仙游县被福建省环保厅授予“省级生态县”称号,成为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此次一同入选获此殊荣的还有尤溪、大田等其他5个达到省级生态县(区)考核指标要求的县(区)。 仙游县县域面积1842.1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69.3%,森林蓄积量达619万立方米,是海西中部一座正在崛起的临港工贸旅游城市。 近年来,该县始终坚持“保护第一、生态优先”的工作理念,大力实施“生态立县”的总体思路,强力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仙游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印发了《仙游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在18个乡镇设立乡镇环境保护站,对各乡镇、县直单位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情况进行逐年考核,将生态镇创建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考核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形成“人人讲创建,个个抓创建”的良好氛围。 生态创建,重在舍得大投入。为鼓励各乡镇积极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该县自2011年启动创建起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完成创建任务的乡镇、村予以补助,其中:国家级生态乡镇补助20万元、省级生态乡镇补助10万元、国家级生态村补助3万元、省级生态村补助2万元、市级生态村补助1万元。在推进创建中,该县四套班子领导挂钩18个乡镇及生态县建设重点项目,对挂钩乡镇的生态创建工作负总责,并按照《仙游县生态县建设“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重点筛选实施生态县建设的七大类项目50个,总投资259.6亿元,并围绕建设生态园林城市总体目标,大力推进“森林仙游”建设,坚持生态优先、城乡联动,加快城镇绿化建设发展步伐,积极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工程,努力构建特色鲜明的城乡绿化体系。 (陈国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