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董春辉 通讯员 同法宣)庄某对前妻心怀不满,看见前妻的车停在路边,便捡起石头砸车泄愤,为此,庄某赔了10万元,还被判刑。 庄某与前妻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但他对前妻仍充满愤怒。去年5月30日凌晨3点,庄某看到前妻的越野车停在一家停车场门口,便捡起石头猛砸,导致车辆前盖、前挡风玻璃、右前大灯等处损坏。 警方很快锁定是庄某所为,庄某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但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庄某辩称,被砸越野车属于尚未分割、效力待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经查,2014年3月31日,庄某在与妻子孙某离婚时,便约定将越野车划给孙某所有。为求从轻处罚,庄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愿赔偿前妻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前妻因此同意庄某适用缓刑。 同安法院判处庄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