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接受案件后,进行了深入调查,认为《人民的名义》和《生死捍卫》这两部小说构不成抄袭,在线索、角色设置、人物关系和情节等方面都没有实质性的相似或相同。 不仅李霞关于周梅森和北京出版集团抄袭侵权的罪名不成立,还要李霞承担案件受理费14700元。当然李霞并不是第一个称《人民的名义》抄袭的人,2011年11月,作家刘三田就曾起诉抄袭一事。 刘三田称周梅森的《人民的名义》抄袭自己的小说《暗箱》,要求赔偿1800万元,并停播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周梅森拒绝了这个要求,表示《人名的名义》是自己的原创作品,后来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