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晚22点,名为“曹石山”的微博最早爆出了华谊兄弟与文化中国、比高公司之间有关《西游·降魔篇》的利益分成产生分歧。“曹石山”在其微博中表示,“王中磊似要与周星驰陷入诉讼了。华谊今早盘暴跌,午间急发公告,称已因西游获1.96亿利润,为王所言“中国地区票房最大收益方”背书;但今晚,比高、文化中国连发公告,称投资方才可获净收益70%分成,正与华谊签订正式书面协议。” 与此同时,另一个认证身份为“乐正传媒研发咨询总监”的微博“彭侃THU”也披露了此事,“彭侃THU”在其微博中表示,“《西游降魔篇》投资方之一文化中国刚刚发表公告称,“《西游降魔篇》投资方之一文化中国刚刚发表公告称,‘该影片在大陆地区的发行,投资方除了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10%至30%分成收益的权利外,另外计及票房分红及保证收益。初步估计,投资方可实际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之计算后净收益约70%分成收益。” “曹石山”与“彭侃THU”两个微博传递出的共同信息,即指《西游·降魔篇》的发行方华谊兄弟率先通过公告自曝是《西游·降魔篇》十亿票房背后的最大赢家,而影片的投资方文化中国、比高公司则通过公告表示,投资方才是《西游·降魔篇》票房的最大受益者。同为上市公司,华谊兄弟与比高公司所发布的公告均具有法律效应,而两家公司的公告之间明显存在相互矛盾的地方,不免令投资者产生疑惑。 对于此次《西游·降魔篇》发行方与投资方之间的收益分成争端,“彭侃THU”指出其实则暴露出影视行业的不规范行为,“公告称‘投资方已与华谊兄弟达成协定有关票房分红相关安排,并华谊兄弟正与投资方安排签订相关正式书面协议。’可见现在国内的电影产业运作还多么不规范,竟然之前都没签正式书面协议。” 而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上市公司的公告之间如此自相矛盾,难免有虚报盈利、欺骗股民之嫌。有投资者留言称“可怜那些听故事的小散哦,票房注水,公告更坑爹。”也有网友透露,“华谊签订的是保底发行协议,并提前支付四千多万元,按照票房多少阶梯式分成,在十亿以上,华谊可分到50%,即接近2亿。” 对于网上种种争议之声,三家公司均未做出正面回应,只有华谊董秘胡明在其微博上表态称“我们不对其他海外公司的公告进行评论,但作为负责任的上市公司,一切公告均以规则和法律文件为依据。” 记者上午从北京市三中院获悉,为讨《西游降魔篇》的12.48亿元人民币票房分红,周星驰的公司将华谊告上法庭。庭上,华谊称实际取得票房不是公众理解的这么多,“实际不超过5亿。”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 周星驰说华谊赚得多,华谊说没赚那么多,那么到底是谁在撒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