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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汤内村的村文化活动中心呢 咋租给了幼儿园?

村干部 的确违反程序 出租为还欠款

据了解,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如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汤内村文化活动中心缘何成了幼儿园,又是谁做主出租的 记者采访了汤内村党支部书记卢定色。

据卢定色介绍,2014年年初,村里向县政府申请100万元将汤内小学旧址改建为村文化活动中心。当年,县财政拨款,他们便着手修建,并于2014年12月建成,今年2月份通过验收。文化活动中心共3层,占地300平方米,由于在实际建设中增加了一些附加设施,超出了原先的预算,用完100万元后,尚欠工程款23万元。

卢定色称,省道307线旁有3家幼儿园因为存在交通隐患,被要求撤迁。村委会主任卢金坤说其中一家联系到他,想承租活动中心,卢主任认为租金可用来还一部分工程欠款。

多名村民称,许多村民对于将活动中心出租一事并不知情,这是“个别干部”所为。对此,卢定色解释称,出租一事确实没有经过村两委全体人员同意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商议。汤内村两委共有8人,今年2月份,在商量出租活动中心时,曾通知他们来开会,但是因为两委成员有的在外地,有的直接不来开会等,到场的只有村委会主任卢金坤、他及另外一名村干部。三人碰头后,同意将文化活动中心出租给幼儿园办学。而幼儿园方面一次性拿出10万元作为3年的租金,村里当即从中拿出8万元支付给承建方。当时村委会并没有同幼儿园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承诺”。

“后来村里的群众有意见,而幼儿园要来签书面合同,我没和他们签。”卢定色说,当时的确“操之过急”,忽略了这一程序。

汤内村村委会主任卢金坤解释,由于村财匮乏,将文化活动中心出租也是为了尽快还清工程款。文化活动中心落成后,因为欠工程款,承建方将大门锁住,后来就是先用幼儿园的租金还了一部分债,活动中心才投入使用。

对于村民反映的幼儿园负责人与他是亲戚关系一事,卢金坤并不否认。他表示,自己与幼儿园负责人是“很远的远亲”,而出租幼儿园完全是秉着公平的原则。

卢金坤表示,现在有村民反映文化活动中心被出租一事,“到现在,我们也进退两难,只能征求集体的意见。”

镇干部 择址另建幼儿园 腾出活动中心

对于汤内村村支书和村主任的说法,村民卢加种提出质疑。他说,所谓的建附属设施导致预算超出这个说法,令人想不通,铺设活动中心前的广场,上级还拨来一二十万元,“用租金还工程款,为何出租之前未经村两委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即便要出租,为何不进行公开招投标 ”

昨日,分管汤内村的金谷镇党委副书记何金智告诉记者,之前大楼落成后拖欠工程款,无法正常使用。村委会将文化活动中心出租,也是为了能够尽快使用,出租也是当时最好的解决办法了。

他表示,文化活动中心租办幼儿园只是过渡性的,汤内村计划在文化活动中心后面新建一所幼儿园,目前已经在设计中,估计今年底或者明年初可以建成,“等新的幼儿园建设完成后,现在在文化活动中心的幼儿园就可以搬过去,而空出来的文化活动中心就可以让村民、老人开展文娱活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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