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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家训原文及翻译

宋朝著名官员包拯,因其廉洁公正、不攀附权贵,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为了让子孙后代做正直不阿的人,特意写家训,并将其立碑,以此境界后人。那么包拯的家训是什么呢 一起来看下包拯家训原文及翻译!

包拯家训

【原文】

包拯家训

——宋 包拯

包孝肃公家训云:"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共三十七字,其下押字又云:"仰珙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诏后世。"又十四字。珙者,孝肃之子也。

【翻译】

包拯在家训说道:“后代子孙做官的人中,如有犯了贪污财物罪而撤职的人,都不允许放回老家;死了以后,也不允许葬在祖坟上。不顺从我的志愿的,就不是我的子孙后代。”原文共有三十七个字。在家训后面签字时(包拯)又写道:“希望包珙(把上面一段文字)刻在石块上,把刻石竖立在堂屋东面的墙壁旁,用来告诫后代子孙。”原文又有十四个字。包珙,就是包拯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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