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空心房”的农户达1655户,约占总户数的41.8%;涉及人口6401人,约占总人口数的42.5%,愿意拆除的户数达2509户,约占63.34%。越发达的村越愿意拆除,拆除后开发意愿比较多元,其中拆除开发意愿4个选项中,改建式约占34.97%,返耕式约占22.62%,返公式约占21.30%,置换或流转式约占21.10%。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广大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富裕起来的农民都迫切需要改善生活条件,纷纷建了新房,致使不少院落、老宅“人去房空”,“空心房”现象便由此而生。 农村“空心房”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近20年来农村生活水平提高了,群众建新房的积极性和需求不断提高,随着新一轮农村建设高峰的到来,农村住房出现转型,在建设了一大批新房的同时,留下了大批无人居住的旧房;二是随着城镇化水平的快速提高,大量人口向小城镇和城市集中,并成为事实上的城镇居民,这部分人留在农村的房屋就成了无人居住的“空心房”;三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生活方式的转变,导致农村遗弃了大批无实际使用价值的禽畜栏舍和厕所,成为“空心房”;四是农村规划严重滞后,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政策没得到很好落实,导致建了新房还留老房,成了“空心房”。 农村“空心房”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村的面貌、农民的健康、农业的发展,危害主要表现为:远看黑压压一片,有碍村容美化;近看“脏、乱、差”严重,危害身心健康;细看危机四伏,危及农民安全;长期闲置,浪费土地资源。据统计,按人均约4.6平方米“空心房”推算,全市农村人口209万估计有“空心房”面积961万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