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物业说 质疑业主大会投票不合规 “世康”物业管理员庄先生表示,主要是两方面的原因,让他们不愿意撤出小区。 去年10月30日,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投票决定不再和“世康”续约,并委托招投标公司重选物业公司。庄先生质疑这次业主大会的投票过程和结果,认为并未达到“双过半”规定,且筼筜街道办也没介入监督。招投标程序不合规定。另一个原因是“世康”多年来被拖欠了近400万元物业费。 庄先生说,目前“世康”已在走法律程序,将起诉业委会。 业委会说 投票程序合法 “世康”到期应撤出 对于“世康”提出的质疑,小区业委会的林主任说,业主大会完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投票结果也上报筼筜街道办确认通过。另外,业主大会是业主自己的事情,物业完全是“局外人”,任何表决结果和物业公司无关。 对“世康”所说的被拖欠近400万元物业费,根据林主任的说法,这些费用包括三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的费用占大部分,系小区1到4层商场的业主与“世康”的物业费纠纷;第二部分有64万元,属于小区交付使用时开发商答应免去一些业主的物业费。第三部分约70万元,是业主拖欠的物业费。 林主任认为,“世康”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但不能用这种理由滞留小区,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 部门说法 可通过法律手段 解决物业纠纷 据业委会工作人员介绍,4月10日上午,思明区建设局与筼筜街道办主持召开了育秀中心物业交接问题联席会议,思明区建设局物业管理中心、筼筜街道综治办、筼筜派出所、司法所,以及业委会、“世康”、“海联翔”都参与这次会议,协调解决此事。记者昨日见到了这份《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显示,会议中指出,该小区发生的物业交接问题影响到业主正常生活秩序,不利于小区安定,业委会要妥善处理,“世康”要通过合法渠道进行诉求。会议认为“世康”服务合同已到期,对于“海联翔”中标入驻并未有异议。会议要求“世康”遵守《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确保小区安全稳定的情况下履行交接义务。 记者也咨询了筼筜街道综治办,全程跟踪协调此事的工作人员吴女士表示,他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协调——如果“世康”有异议,可向法院起诉;同时,业委会也可对“世康”不撤出的行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