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于伟国:大力提升住房保障水平。针对市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商品房价格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等问题,认真落实中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防止价格反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适当扩大保障覆盖面,更好地实现“住有所居”。 ———摘自2012年7月30日全市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 记者|钱玲玲 64岁的吴惠珍,人生经历了两次“想不到”。第一次是在2009年9月,他们一家三口搬进高林居住区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她想不到自己这辈子还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第二次是今年4月12日,副省长王蒙徽来厦调研房地产市场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时,走进吴惠珍的家做客,这让她更加想不到。 吴惠珍一家以前在鼓浪屿住了30多年,住房面积只有50平方米,下雨天还会漏雨,生活非常艰苦。2007年,他们申请了保障性租赁房,2009年9月就搬迁入住。 现在,他们一家三口住在高林居住区,住房面积是62.1平方米,两房型,住房环境得到极大改善。虽然全家人每个月的收入只有2000多元,但是他们只需缴纳308元的租金(政府补助70%)和45元物业费(政府补助40%),和以前相比,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和吴惠珍一样,厦门许许多多的中低收入家庭已经通过社会保障性住房实现了自己的住房梦。不过,仍有一部分家庭虽然已经提交了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但还在焦急“等房”。 一难:仍有申请户焦急“等房” 从2006年起,厦门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并于2006年12月1日开始接受市民申请。几年下来,每年大约有4000个—5000个家庭提交保障性住房申请。 另外,随着市场上商品房房价的不断上涨,从去年开始,保障性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这两种可以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户急剧增多。 截止到今年6月,我市已组织了19批保障性租赁房、6批经济适用住房和4批保障性商品房申请的选房配售工作。全市16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已有12个项目22318套交付使用,已组织选房(含已安排选房计划)近2万套,惠及4万多人。 不过,目前已提交保障性住房申请的有效申请户中,仍有部分申请户还在焦急“等房”。而这些还在“等房”的申请户,岛内申请户占据较大比例。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市近80%的申请户都集中在岛内。 二难:挑剔地段加剧分房难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我市除保障性租赁房供应缺口较大外,其他类型保障房供求矛盾并不是特别突出,但是矛盾的纠结点集中在“地段”。 按照我市保障性住房的选房规则,岛外申请户只能选择本区房源,但岛内申请户可以选择岛内房源外,也可选择岛外房源。 由于厦门的特殊地理条件,目前岛内岛外发展水平仍有一定差距,加上传统观念的限制,多数市民希望能住在岛内,而不愿意住在岛外。然而,经过这几年的分配,岛内房源已越来越少。 市建设与管理局局长林德志说,目前岛内可供建设的居住用地十分紧缺,我市保障性住房岛内房源所剩无几,申请户对地段的“挑剔”成为分配中最难解决的问题。因此,如何分配好岛内房源是我市当前保障性住房工作遇到的一个大难题。 与岛内的“拥挤”相比,目前岛外四个区都已经有保障性住房项目(含在建项目),且尚有剩余房源。眼下,保障性住房呈现岛内“人等房”、岛外“房等人”的状况。 读者来电 一读者:为了让小孩能在片区内读公立的小学,父母要把他们的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这样我要退还已经购买的保障房吗 市建设与管理局回复:申请家庭已取得社会保障性住房后又拥有其他住房的,应当主动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并退出社会保障性住房。 冯先生:我是年初申请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是我和我老婆还有孩子3个人共同申请的,现在面临离婚,如果真离婚了,那我已经申请的经济适用房(已经拿到轮候号)会不会受到影响 市建设与管理局回复:如果离婚了,不需要重新提交申请表,但需要提供离婚证和未成年子女抚养权证明来修改申请信息。如果修改过后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仍然可以配售两房型。 安厦:关于第五批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请,请教两个问题。1. 如果买不到合适的岛内保障性商品房,能选择轮候,等到岛内有新的房源后再参加以后的配售吗 2. 如果这次不得不选集美的房子,是否必须把岛内户口移到集美 市建设与管理局回复:已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可以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岛内是否还会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需根据以后全市整体规划而定。如果岛内申请户选择购买岛外房源的,户口不必迁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