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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模妞妞当街被踢事件,相关部门回应:童模合法,管不着!

女童模妞妞当街被踢事件依然在发酵,从网友曝光女童模妞妞在室外被其妈妈踢踹、到妞妞妈妈道歉并解释事发经过。

再到网友认为妞妞妈妈撒谎,并扒出妞妞妈妈曾用衣架打妞妞的视频。让不少人开始质疑童模这个行业的合法性。

今日,据媒体报道,杭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办公室对此作出回应,称童模是合法的,因为童模不叫未成年人用工,童模和商家在法律上属平等地位,无隶属性,只是领取一定的劳务报酬。

这其中涉及一个法律概念,那就是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是指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关系,通常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

而劳务关系的范围就大了,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等以劳务形式换取报酬的关系,均可称作劳务关系,双方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不受劳动法制约。

而“童工”这个词,是指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劳动者(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称为未成年工)。

根据现行法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与童工建立劳动关系,但法律上却没有禁止用工者与童工建立劳务关系。

而童模就属于这种由监护人代理,与用工者建立劳务关系的形式。其中由于大部分童模都低于8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因此劳务合同(如果有的话)也是必须要监护人来签订的。

于是,这就出现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无论是《劳动法》还是《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保护的都只是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而用工方只需要将这个劳动关系更改为劳务关系,那么就可以光明正大地使用童工了。

而且由于不受《劳动法》约束,什么工作996生病ICU,算个屁。只要你愿意,12127都是合法的。

那么问题来了,对于那些只有几岁大的童模来说,这个所谓的“愿不愿意”不是看童模自己愿不愿意,而是看童模的监护人(一般是父母)愿不愿意。

只要童模的监护人愿意,童模就算一天干16小时,全年无休也是合法的。

(图:妞妞妈只吐槽自己累爆,却没说妞妞自己到底累不累。)

如果在这个“女童模妞妞当街被踢”的事件中,妞妞妈没有踢打妞妞的话,那么即使妞妞妈让妞妞一天工作16小时,谁又能管得着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让孩子去当童模,即使超负荷工作也很难认定为是家庭暴力。

而在《刑法》的虐待罪中,虽然有“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的说法,但是模特这个职业,要被认定为体力劳动却并不容易。(在以前的时代绝大多数的劳动都属于“干活”这种体力劳动)

更不用说“强迫过度脑力劳动”了。比如某个5岁的孩子是一个画画天才,可以靠卖画赚钱,如果被父母强逼超负荷作画,虽然在旁人看来这孩子是被虐待,但在法律上依然难以认定。

所以,当我们真正要保护儿童权益的时候,会发现在一些时候,真的是“法不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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