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闻网4月24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綦芬)新建住宅、中小学校等,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人员密集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作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城乡规划局获悉,按照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的《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通知中规定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求,福州也将全面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 玻璃自爆脱落 偶有伤人事件 据了解,随着城市建设设计中越来越多应用玻璃幕墙,“光污染”已成为城市新灾害。 福州市城乡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自20世纪80年代起,玻璃幕墙在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和高层建筑的外装饰上得到广泛应用。近年来,在个别城市偶发的因幕墙玻璃自爆或脱落造成的损物、伤人事件,危害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社会关注。 因此,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既有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等环节,切实加强监管,落实安全防护责任,确保玻璃幕墙质量和使用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