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英雄是值得尊敬的一个群体,之前上映的烈火英雄这部电影值得向献出生命的伟大消防战士们致敬,这部电影其实很好的题材,这些人物也值得我们用屏幕记录下来,而且这部电影的演员阵容也是非常强大的,对于角色的诠释都非常不错,而近日这部电影被曝抄袭,这是怎么回事呢?让影视先驱来告诉你们吧。 今年8月1日,由黄晓明主演的电影《烈火英雄》正式上映,如今距离电影上映已经有三个多月的时间了,电影也早就下映并且已经可以网播了,但是谁也没想到此事会传来《烈火英雄》抄袭的消息,被抄袭方李某某指出《烈火英雄》大量抄袭自己作品中的情节,并且要求索赔300万元,李某某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该电影出品发行方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太华影(北京)影业有限公司、阿里巴巴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烈火英雄抄袭了什么 原告李某某诉称, 2018年其撰写的展现真实消防员工作和生活的独创原著长篇小说作品《火烈鸟》在网上连载。2019年7月份,应文化发展出版社之约,正式出版了纸质长篇小说《烈火无声》。2019年8月,电影《烈火英雄》在影院热映,后经其对比发现,电影《烈火英雄》在故事背景、人物设置人物关系、主要情节设置、特殊细节、结局安排等方面的表达内容大量抄袭、剽窃原告作品《火烈鸟》。 原告李某某认为,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太华影(北京)影业有限公司、阿里巴巴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出版的电影《烈火英雄》大量抄袭、剽窃其作品,严重侵犯了其享有的作品改编权、作品署名权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 原告要求判令8家公司立即停止出版发行电影《烈火英雄》、在全国性媒体或法院认可的书面声明向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 而目前《烈火英雄》片方并未对抄袭一事作出回应,此案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中,最终的结果还是需要等待法院最后的判决,其实近些年来随着国内版权意识的提高,抄袭现象已经大幅度减少,但是却始终无法杜绝,而要遭到杜绝,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希望大家尊重原创,拒绝抄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