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包发生处看到的1999年财产移交登记表原件。当中写明雕版共358块,备注中注明“其中98块向邹式湧借”,其上有包发生、伍永寿的签名。
经办人 应把雕版归还给村民 邹建明在漳州打工,记者根据他的提示,在四堡乡双泉村洋背自然村,找到了1993年跟邹式借雕版的经办人包发生。 老包告诉记者,1993年,连城县文化局以一南一北主抓县里的文化工作,北边就是四堡的历史文化,南边则是新泉的红色文化,当时任四堡乡文化站站长的他开始挖掘四堡的雕版印刷文化。 “因为四堡的雕版印刷主要集中在马屋村和雾阁村,我就到这两个村找老人、老秀才了解,发现四堡有书房堂号90多个,出版的书籍也有100多种。”老包说。 “在这之后,雕版印刷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有很多专家、学者、记者来看,一开始我带他们到村民家中去看雕版,后来我觉得不能一直这样带人到村民家里看,就想成立一个陈列室,跟村民把雕版借来或买来做陈列展览。”老包说,“当时一共借了300多块雕版,其中就包括邹式的98块,买了180块雕版。” 据老包介绍,后来村民陆陆续续把雕版拿回去了,他考虑到如果都还的话,雕版数量太少,就做邹式的工作,把这98块雕版留在了陈列室。“后来到1999年我退休,办理移交的时候把财产移交给了伍永寿,再后来,又转给了展览馆。” 而对于现在邹建明主张要回雕版,老包个人认为应该要把雕版还给他,“如果展览馆仍想继续展览这些借来的雕版的话,应该跟邹建明商量,买也好、借也好、租也好,要做好相关的手续。”老包说,“如果我没退休的话,我是肯定会归还这些雕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