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我市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共惠及62363人,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03.34元,调整后全市统筹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2165.13元。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发数已于4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据悉,此次调整自2015年1月1日起,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加适当倾斜的办法,普遍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99元(含定额均等增加62元和我市与物价指数上涨挂钩部分37元),再按退休人员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1.5元,此外,今年的调整首次与个人养老金挂钩,按退休人员月发养老金标准的3%增加,突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适当倾斜是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一是符合2014年当年达到7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含在2014年度新纳入统筹并于当年已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二是符合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023元的企业军转干部,补齐至2023元后,再参加2015年基本养老金调整。 另外,省级统筹企业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不纳入本次调整范围。 (闽西日报记者 杨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