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检查组在洪坑景区售票窗口检查发票开具情况。记者 瞿芃 摄 绵绵细雨中,福建省龙岩市监察局副局长黄佐清与永定区纪委副书记苏斌耀各自带领的检查组,在洪坑土楼景区门口不期而遇。 “还真没跟他们打招呼,这几天市里、区里都在组织明察暗访,‘撞车’也正常。”黄佐清告诉记者。 时间指向5月2日下午4时,景区游客接待量“峰值”刚过。 检查组合兵一处,在黄佐清带领下,从售票窗口的电脑上调取了景区5月1日以来的发票开具记录。记者发现,共有24条记录,其中,5月1日仅1条。“付款方名称”一栏以旅游公司居多,但也有1条记录显示的是某央企下属建筑企业的简称,金额360元,为4张普通门票价格。 在查看当日门票销售流水明细时,检查组注意到,“客户名称”一栏出现了“公务接待现金优惠”一项,现金支付与刷卡共计186人,12845元。该项目与“待定签约旅行社”同属“签约旅行社”类型。 对此,景区经理游东红解释说,“公务接待现金优惠”一项系2010年5月设置,如今享受优惠的并非“公务”。当日表上186人均为普通游客,因有景区周边从事餐饮、住宿的村民“介绍”,故给予优惠,并无公款消费,也未开具发票。游东红还向检查组提供了购票详细记录。 虽然在土楼景区“收获”不大,但税务人员于当晚提供的龙岩市中元大酒店机打发票开具情况查询表,却吊起了大家的“胃口”。 梳理发现,仅4月25日至30日的6天时间里,就有十余条涉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且有金额在千元以上的发票开具记录。有些还颇值得“研究”。 从查询表上看,该酒店最为“忠实”的顾客是某电力公司下属研究院,6天5张发票,均为住宿费。分别是:4月25日,3000元;4月26日,两张3000元不连号;4月30日,一张3020元,一张2980元,不连号。 最“遥远”的客人,系西部某地级市的一家机关单位。记录显示:4月29日,住宿费,3042元。 最“纯朴”的客人来自南方某省的一个村。4月25日,两张连号的餐饮发票,金额分别为2600元和2000元。 金额较多的是一家职业学院:4月25日,住宿费,3100元。 需要说明的是,酒店在开具发票时,往往难以对付款方所报“家门”进行验证。以上“问题发票”是否名副其实,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瞿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