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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夫妻租房筑淫窝 妻子拉嫖客丈夫望风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 (记者黄墩良 实习生胡瑜玲 通讯员朱婷婷)租下房子筑“淫窝”,妻子拉嫖客,丈夫望风,结果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去年3月14日晚,南安市公安局霞美派出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丰州镇亿达工业区一出租房内容留他人卖淫。民警当场查获该卖淫窝点老板林某及赵某容、袁某萍、张某彩、赖某菲等“小姐”。在行动中,林某的老婆郑某趁乱跑了。

  去年12月2日,郑某主动向警方投案。

  南安市法院审理查明,去年2月以来,郑某伙同丈夫林某(已判刑)及“大姐”(另案处理),在亿达工业区租下房子,以按摩店之名对外营业,容留多名女子在店内卖淫。平时郑某负责在租房外招揽嫖客,林某负责看场。在正常情况下,嫖客一次付100元,按摩店与卖淫女三七分成。法院认为,郑某的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近日,法院一审判处她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 (来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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