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下午,市旅游局举行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座谈会。会上,来自市人大、市政协、工商、教育等行业的12位代表正式接受聘任,成为首批“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 当前,旅游业处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但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在全行业建立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制度,是国家旅游局积极落实《旅游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促进旅游业日趋完善的重要举措。 据悉,此次全国共聘请约1万名社会监督员,福建省聘请310名,分配宁德市30名,其中市旅游局聘请12名,各县(市、区)聘请18名。社会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旅游经营行为和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厕所、旅游标识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存在布局不合理、使用不方便、达不到安全卫生要求等问题;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改进旅游公共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开展旅游法律法规、文明旅游宣传工作,引导消费者依法合理维权和社会公众理性反映诉求;监督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等。 对社会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将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于20日内向社会监督员反馈。(记者 陈薇) |